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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水和谐治水新成效争创江南水乡新典范

8月1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七次主任会议,重点听取市政府关于绍兴市河湖长制实施情况的汇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助推水环境质量提质进位,助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委会副主任及秘书长参加。

自2012年在全省率先推行“河长制”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考察绍兴重要指示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以贯之抓落实。去年,我市荣获国务院河长制督查激励、省第23届水利“大禹杯”金奖、“五水共治”大禹鼎金鼎,全省唯一连续9年获得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省考核优秀,社会公众治水幸福感指数达91.3分,实现“十年连升”。

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坚持创新落实河湖长制的做法和成效,表示河湖长制工作为擦亮稽山鉴水、守护河湖安澜作出巨大贡献,要进一步提高站位、补齐短板、久久为功,坚持统筹协同、强化数字赋能、注重价值转换,以更高质量推进河湖生态长效防护、河湖形态精准管控、河湖业态拓展延伸,持续擦亮我市河湖长制工作金名片,以水清岸绿、人水和谐的治水新成效争创江南水乡新典范。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深化河湖长制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科学认识生态文明建设新规律新要求,加快实现生态功能最大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强化系统治水、科学治水,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构建,发挥市场作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写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篇章。要聚焦重大问题,强化组织保障,强化协调联动,强化闭环整改,合力推动河湖长制走深走实,为谱写新时代胆剑篇夯实生态底色。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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