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

首页>地方频道>滁州>要闻

合力宣贯 把条文变为物管行为准则

10月1日起,《滁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四十一条物业管理新规“上岗”,为我市物业管理难点、痛点问题开出“法治处方”。如何有效发挥《条例》作用?连日来,我市召开《条例》施行座谈会、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小区等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推动纸上条文变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行为准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物业服务的需求。

10月9日,《条例》施行座谈会在市住建局召开,立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物业管理协会以及部分物业企业悉数参会,解读《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并就如何宣传贯彻开展热烈讨论。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二级巡视员、法工委主任陈宝全说,一直以来,小区物业管理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城市管理的重点、基层治理的难点,急需依法规范管理。为落实市委部署,呼应群众期盼,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历时一年多,制定出台《条例》,实现党言党语向法言法语的有效转换,依法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记者了解到,《条例》共五章四十一条,对管理体制、业主组织、物业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等作了规定,致力于健全制度机制和解决具体问题,比如对压实乡镇(街道)属地主体责任、房屋维修资金的8种使用情形等作出详细规定,接地气、有特色、可操作,务实管用。

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负责人徐新说,《条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作为物业主管部门,近段时间以来,他们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对《条例》内容进行准确把握,同时积极引导物业企业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让《条例》内容飞入寻常百姓家。

“既有对物业企业的约束,也有对物业企业的保护,有利于促进我们管理的规范化,激发了我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参会的物业企业在发言时纷纷表示,《条例》务实管用,将以此为工作准则,聚力推动物业管理水平上台阶。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督促各方落实《条例》,真正把纸上条文变为我市住宅小区物业工作的行为准则,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负责人表示。

座谈会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建环资工委、市住建局等部门还深入琅琊区书香门第小区,向物业企业和小区居民赠送《条例》单行本。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1154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