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等群体购房支持力度,我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一是提高最高贷款基准额度,从单、双方缴存最高贷款基准额度从40万、60万提高至60万、80万。二是调整贷款可贷额度计算方法,由不超过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倍提高至20倍,同时贷款还贷能力系数由30%提高至40%。三是加大异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异地缴存职工可在淮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且同等享受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四是扩大多子女家庭贷款政策支持范围,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支持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本次政策调整自2024年5月6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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