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计亮王逸
王霞,市检察院生祠检察室主任兼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成功办理了多起公安部、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多起案件被江苏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获得泰州市新时代十佳检察英模、泰州市优秀办案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王霞天生一张圆圆的脸,面貌可亲,非常爱笑,笑起来一双眼睛弯弯的。与大多数人印象中法律业精英的雷厉风行不同,她倒是更有几分邻家姐姐的气质。
“眼见不一定为实”
说来还有几分戏剧化,王霞可以说是一不小心“踩”进了刑检大门的。
2007年,她刚刚从政治处调到侦监科。在审查一起杀人埋尸案时,她跟随公安机关去查看现场及周边环境,由于现场已勘验完毕,初出茅庐的她,走路大步流星,一不留神就踩到了埋尸地点。回忆起曾经的情景,王霞忍不住笑道:“我当时完全不知道那就是埋尸的地方,公安同志提醒我才反应过来,把我吓了一大跳。”
那成了她与刑事案件现场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也让她首次对刑事案件办理有了“实感”。此后,在案件的磨砺下,市检察院成长出了一位办案千件、无一错漏的“神探”,王霞甚至数次凭其智勇,将险些沦为错案的案件拉回正轨。
2022年3月发生的一起案件,王霞至今印象深刻。事故发生在某制造公司,夜班期间,一只吊在行车中间、用于运输生产废料的铁簸箕在抬高过程中发生了晃动,将站在左后侧炉台上的一名上料工撞下高台,导致被害人死亡。监控显示,铁簸箕是在炉台工高某某搬走用于支撑簸箕的铁墩子之后开始摇晃的。因此侦查机关认为,高某某搬动铁墩子的行为与铁簸箕的晃动有因果关系,并且高某某没有提醒被害人避让,将高某某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段监控录像堪称最“完美”的证据。王霞语带诙谐地评价:“要是我们以往办案都能有这么清晰的监控,那就太‘幸福’了。”但也就是这份完美催生了王霞的疑虑,办案过程太顺,让她担忧起是否会遗漏关键证据,尤其是看到面对讯问不停喊冤的嫌疑人,王霞决定亲自回到现场。
王霞仔细还原了案发现场,伸手掂量了两下才发现,实心的铁墩子少说也有十五公斤,再搁上装有废料的铁簸箕,总重量少则五六百公斤,多则可达一吨。仅凭个人,即使力气再大,在粗糙的水泥地上挪开铁墩子也是不现实的。那么监控中高某某为何搬得那么“轻松”呢?
王霞请车间工人重新演示了一遍操作流程,全程紧跟观摩,终于明白,原来在搬运铁墩子时,铁簸箕根本没有架在墩子上,两者之间存在约十厘米的空隙,但由于监控是自上而下拍摄的,没有捕捉到这细微的距离。
所以实际上,高某某在搬动铁墩子时并没有触碰到铁簸箕,所谓搬动铁墩子和铁簸箕产生晃动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成立。
经重新调查,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是死者操作不当引发铁簸箕晃动幅度增大,之后又站在了易被晃动波及到的区域,才遭受了撞击,高某某也洗清了嫌疑。
此案的办理,让王霞深刻地明白,“眼见”不一定为实,在面对这类看似完美的证据和不懂如何自辩的嫌疑人时,如果因一时疏忽造成冤假错案,不仅是检察官的失职,也是对无辜群众的致命打击。因此,为了追寻真相,她必须细致、再细致。
“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作为检察官,王霞知道捕捉细微处戏剧性的关键证据、站在罪与非罪的界线上力挽狂澜的“高光时刻”并非常态,起诉罪犯、开庭审判,很多时候也不是最终目的。
事实上,王霞在报考法学专业之前,甚至还不怎么了解“法学”究竟是学什么、做什么的。“但学着学着,我感觉这门专业应该是能帮到人的。”
在王霞承办的一起盗窃案中,两名嫌疑人仅二十岁出头。虽然盗窃金额不大,且认罪认罚,符合轻罪认定标准,但其中一名嫌疑人出自外地一个单亲家庭,父亲和母亲都很难联系到。王霞想到,尽管法院不会做出重罪判决,但如果没有父母或者亲戚来协助退赃、监督其参与社区矫正,那么他就只能被羁押在班房里改造,这对于他的工作生活、思想教育和未来发展都不是最优解。思来想去,王霞决定帮助他联系能够配合管理教育工作的亲属。
在王霞和同事们的努力协调下,法院判罚后,由嫌疑人的姑姑和嫂子出面,退还了赃款,支付了罚金,并积极配合其家乡所在地的社矫部门依法进行管教。确定他将会接受社区矫正,努力回归社会和正常生活,这件案子在王霞的心中才算是尘埃落定。
“案件背后要做的更多”
王霞常说,比起办案流程本身,在办案过程中走过的心路历程要长得多。这不仅包括如何收集证据、调查真相、了解当事人,案件办结之后,还要思考如何参与社会治理。
2021年在办理一起环境污染案时,王霞始终将如何顺利进行生态修复看得比定罪判罚重得多。
那是一间五金厂,雨季过后,厂房外的蓄水池积满外溢,老板娘陈某便用抽水泵将废水排到了一口“废弃”窨井中。然而,废液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元素,随意排放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隐患。王霞咨询了相关领域的专家,得知该案的关键在于弄清排放废水的窨井与外界是否连通——若废水能流向外界,就能通过水系统实现自我净化,否则堆积的重金属废水就只能渗进周边土壤,而修复土壤的成本和难度都非常高。
陈某和工人们一口咬定窨井是枯井,不会污染外面的河道。这无法说服王霞,她心想:刚下过大雨,假如窨井真的不通,雨水为什么不会外泛?
有了怀疑就必须着手验证,王霞带领她的团队稀释了十余瓶红墨水灌入窨井,用无人机实时监测周边河道是否有红色液体排出,但收效甚微。王霞立即转变策略,改用视觉上更易观察的石灰水,并且不再只关注河道,而是对厂区内所有窨井逐个排查,约半小时后,另一口窨井首先排出了石灰水,紧接着是下一口、再下一口……
沈某排放废液的窨井并非枯井,而是与其他窨井相互连通,最终流至厂区西面的河道。
查明了案件事实,市检察院先是针对该厂露天作业、环保管理制度不完善、环保意识不强等问题制发了检察建议,提出整改要求。然后见证陈某等与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就环境修复费用、赔偿方式、赔偿期限等细节进行磋商,签署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履行到位。
除此之外,检察官还再次深入企业,实地查看生产设施搬迁改进情况,工厂内部不仅上墙了新的规章制度,从管理层到员工的环保意识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
鉴于此,市检察院在公开听证后,对陈某等人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这也成为了靖江市第一宗环境污染罪不起诉的案例。但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市检察院又根据刑行反向衔接机制,将该案移送环保部门,对工厂进行了行政处罚。
“法律人不仅是正义的,还应该是善良的。凡事多想一点、多走一点、多做一点,总会有收获。我坚信,帮助的力量是巨大的。”对于多年来的办案心得,王霞这样说。
(文中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