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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快灵”立法的又一生动实践——黄山民宿产业发展有法可依

4月19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将于5月1日起施行《黄山市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以此促进黄山市民宿产业发展、文旅深度融合,高质量推进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这是黄山市以“小快灵”解决“大问题”的又一生动实践。

粉墙黛瓦、小桥流水、园林亭榭……伴随着美丽乡村建设和休闲度假需求的拉动,近年来,一座座极具徽州特色的民宿在黄山雨后春笋般涌现,不仅成为了黄山旅游的新风尚、文化新地标,也为乡村振兴发展跑出了“新赛道”。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已发展民宿3200余家,其中全国甲级旅游民宿3家,丙级旅游民宿20家,皖美金牌民宿59家(公示),皖美银牌民宿205家(公示),是全国首批9个民宿产业发展示范区之一。2023年全市民宿客栈年接待过夜游客超过20万人,年经营收入15亿元,带动旅游综合收入近20亿元。

点多面广量大、投资主体多元、范围难以界定,从国家《旅游法》到《安徽省旅游业条例》均没有明确民宿的法律地位……在展现出旺盛生命力的同时,民宿产业的治理难度也日益加大。如何规范民宿产业的“野蛮生长”?“小快灵”立法成为破解之策。

自2016年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黄山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急需可立”的原则,找准立法“小切口”,结合市情特点、地域特征、人文特色,有针对性地立法,有几条就立几条,力求务实管用。在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先后颁布了《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黄山市徽州文书档案保护条例》《黄山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着力让徽风皖韵在依法保护中更好得到传承。之后,剑指餐饮浪费行为的《黄山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旨在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的《黄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着眼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黄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黄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这些极具地方特色的“小法”,每一部篇幅都不大,但都“靶向精准”,在解决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上成为了管用、好用的精品。

“法者,治之端也。”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人民群众期盼什么,立法就要跟进什么。在法规内容上,每一项立法,黄山市人大常委会都着力找准切入点,直接反映和体现民情、民意、民心。聚焦民宿产业“成长的烦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2022年9月,我市印发了《〈黄山市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实施方案》,确立了立法工作计划和分工。经过调研论证,听取各方意见,《黄山市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于2023年底经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即将实施的《黄山市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主要从政策扶持和提质增效两方面,以小切口、微改革,推动破解民宿管理服务难题,助力民宿产业蓬勃发展。《条例》共32条,不仅对民宿定义、部门职责、促进措施、民宿开办要求和程序、经营规范等内容予以明确,完善了民宿治理体系,同时在多处条款设计中体现了“黄山特色”,结合黄山现状,突出集群化、特色化、智慧化、绿色化,为未来黄山民宿产业发展之路擘画出方向。“地方立法,重在‘接地气、有特色、行得通、能管用’。说到底,就是要精准立法、精准施策、精准破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梦玲说。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小快灵”立法的黄山实践让地方立法接地气、冒热气,为地方改善民生,提升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我们相信,黄山的民宿产业,也将在这样的实践下,健康有序地迈入发展“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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