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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方面20条举措!江苏这样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日前,江苏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1月16日,江苏省召开“以学促干、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场,介绍解读《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有关情况。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本次《若干措施》的制定出台,主要是瞄准当前制约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聚焦民营企业“最愁、最盼”,制定“政策带感、企业有感”、充分体现江苏辨识度的政策举措。在具体内容上,提出4个方面20条具体举措。

  提振发展信心,优化服务水平。精准高效的政务服务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若干措施》从拓展民间投资领域、完善公平竞争机制、破除招标投标壁垒、优化涉企行政服务、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常态化推进拖欠账款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管理等方面提出7条具体举措,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提升发展动能,加大要素供给。要素使用和保障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动力。《若干措施》从强化金融助企惠企、优化土地要素保障、加大项目用能支持、加强环境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4条具体措施,实打实地给予民营企业要素使用支持,全力以赴为民营企业在发展上解忧、帮扶上解渴,宁可“要素等项目”、不可“项目等要素”,确保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适度倾斜。

  助力做优做强,推动创新发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源头活水。《若干措施》从提升创新创造能力、推动创新资源共享、支持企业转型提升、支持参与国际循环等方面提出4条具体举措,切实支持民营企业开展重大技术创新,推动不同所有制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真正点燃科技创新的强大引擎。

  强化权益保障,稳定发展预期。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法治要求。《若干措施》从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加强企业梯度培育、加强组织统筹协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提出5条具体措施,依法推动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再“扩面”,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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