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完善决策制度体系,细化决策程序规定,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是突出意见征集,确保决策民主合理。细化重大行政决策征集标准,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细化描述为12条可参考的项目,对涉及征地拆迁、物业管理、价格调整等方面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介公布决策草案,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采纳吸收合理意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反映民智、体现民意,同时注重吸纳群众在办理法律援助、矛盾调解、诉讼立案、公证、仲裁等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建议意见。所有决策事项均进行专家论证。2023年全市共邀请相关领域行业专家30人次参与论证,从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方面出具论证意见,确保决策科学合理。
二是突出规范审查,保障决策合法合规。完善《如皋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细化如皋市重大行政决策制发程序、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监督管理等程序,2023年以来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6份。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镇(区、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制定镇(区、街道)合法性审查材料清单,落实决策办理程序,推广使用决策文书范本,指导镇(区、街道)通过实地调查、征求意见、听证论证、专家咨询、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等方式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质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专家库,将40名涵盖规划建设、财政、生态环境等领域的专家纳入专家库名单,实现合法性审查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三是突出评估监管,严控决策风险隐患。坚持风险可控,组织决策承办单位就可能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评估论证,全面查找风险隐患,综合研判、科学预测决策条件的成熟度、风险性。扎实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后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重大行政决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增强决策协调性、实效性。加强决策记录归档管理,细化归档材料,确保重大决策全面记录、闭环管理。通过法治督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卷宗评查活动,对镇(区、街道)和部门重大行政决策案卷进行评查,以评查提标准,以评查促进步,切实降低决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