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司法局为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调对接工作,始终把非诉讼解纷解决机制放在前面,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外、化解在诉前,满足当事人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江宁区司法局与法院等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共同建立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完善诉调对接工作平台。通过在区法院、江宁经开区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委派调解员等方式,实现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对接,整合调解力量,妥善处理和化解涉诉纠纷。
二是强化调解员队伍建设。区司法局高度重视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通过组织培训、跟班实训等方式,提升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积极选聘退休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士作为人民调解员,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实效性。
三是优化调解配套服务。区司法局创新调解方式,如利用“苏解纷”“调解小助手”等在线调解平台,提高调解的便捷性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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