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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财政:“三举措”倾力支持人才事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战略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资金支持和保障力度,切实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为全市人才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加大投入力度,支持人才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全力做好人才经费保障工作,持续加大人才资金投入力度,市本级人才资金预算从2021年的1.23亿元到2022年的3.12亿元,再到2023年的5亿元,年均增长率达102%,切实以财政“活水”激发人才“活力”,为打响 “黄海明珠人才计划”引才品牌提供坚实财政保障。自2021年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以来,我市先后资助企业领军人才286人,培育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30人,累计引进高校毕业生10.4万人,人才集聚效应不断凸显。

强化政策支持,推动人才强市战略高起点推进

逐步优化完善人才支持政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黄海明珠人才计划”实施细则,明确政策适用范围、奖励标准、申报流程等事项,突出简化申报流程、优化审核模式等重点,在人才引进、培养、保障、激励等方面持续发力,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建立市区联动的人才资金拨付模式,各区人才补贴先由市财政局统一拨付,年底再同各区结算,有效减少资金拨付环节,切实跑出服务“加速度”,确保各类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人才手中。

坚持绩效导向,实现人才投入效益高标准提升

逐步改进以往对人才项目“洒杨柳水”的普惠型资助模式,不断健全完善以投入产出效益为主的人才项目绩效评价体系,本着“引得进、长得大、留得住”的原则,有机融合“考核+服务”,对人才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全面准确评估。对契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投入产出效益高的人才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未达预期的人才项目,收回资助资金并调整用于其他项目,确保人才资金使用更加科学、精准、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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