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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再发放 今天10时开抢 发放之日起10日内有效 使用时段延长

  记者 吴卫群

  今天10时,第一轮第三次“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将开抢。记者从上海市商务委获悉,与上两次7日内有效不同,本次发放的消费券延长至自发放之日起10日内有效,也就是说消费者抢到消费券后须在2024年10月21日23时59分之前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

  本次餐饮消费券发放采用“先到先得”方式,位置信息定位在上海的消费者均可领取“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外省市消费者来到上海,只要位置信息定位在上海,就可领取“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境外人士如能通过银联云闪付、支付宝、微信支付实名认证,且参与活动领券时使用设备的位置信息定位在上海,就可以参加活动。10月12日后,10月19日上午10时还有一次消费券的发放,11月第二轮发放的具体发券日期也会提前公告。

  据记者从市商务委了解,上两次的“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发放以来,上海餐饮企业的预订量、客流量和客单价显著提高,大大提升了餐饮企业特别是正餐企业的经营信心。国庆期间,上海线下餐饮消费80亿元,同比呈两位数增长。但值得注意的是,也有消费者反映消费券在门店核销时没有成功,市商务委表示,可能有这样几个原因:一是商家未报名参加消费券活动,不在参与企业名单中;二是商户成功报名参与了活动,但仅开通了云闪付、微信支付、支付宝三个支付渠道中的一个或两个渠道,如消费者在某个支付平台(如微信支付)上领取了消费券,但该商户并未开通微信支付,也会导致消费者核销失败;三是消费者在核销时需要打开手机定位,如未打开定位也会导致核销失败。所以,建议消费者在到店消费前确认各发放平台的商户支持名单,并在核销时打开手机App定位。

  另外,符合条件却未参加“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的餐饮企业依然可以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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