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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连续4年开展城区范围划定工作 用地结构合理性居全国前列

近日,自然资源部宣布我国首次完成全国683个城市城区范围确定,实现城市城区范围空间化、定量化和精准化。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了解到,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我市从2020年开始着手划定城区范围工作。

据了解,城区是指城市实际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功能覆盖的空间地域。此前由于缺乏空间标准和相应监测手段,城市建成区面积长期依靠地方填报,各地统计口径不同,影响统计数据准确性、可靠性和可比性,给科学决策带来一定障碍。2020年起,自然资源部着手开展城区范围试划工作,并于次年发布《城区范围确定规程》,填补了我国城市化标准统计区制度空白。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介绍,作为全国首批22个试点城市之一,南京自2020年起开展城区范围试划工作,为全国城区范围确定规程出台提供了“南京实践”。《规程》发布后,2021—2023年,我市又相继开展了3个年度的城区范围划定工作。在全国683个城区范围确定城市中,我市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内用地结构合理性位居前列。

南京在此项工作中,综合了国土、规划、地理、测绘和遥感等多学科力量,整合2004年以来我市特有的全域化、持续化、精细化、数字化、综合化等“五化一体”现状图数据,包括历年规划、交通、市政年报,全市管线地理空间数据普查以及智慧南京时空云平台数据等。在此基础上,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基础,确定城区初始范围,通过距离判断、是否承担必要城市功能判断、差异化基础设施判断条件等形成城区范围。

据介绍,近4年的划定成果显示我市城区范围在持续增长中。通过对城区范围内人、地、经济交叉分析发现,我市城区发展态势全面落实了“南北田园、中部都市、拥江发展、城乡融合”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以及“古都彰显、中心(城区)升级、副城集聚、新城支撑”的城镇空间发展策略,为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科学有序投放空间资源、促进产城融合发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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