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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出台支持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42条

一是推进共建。大力发展海岛设施蔬菜,提升海岛居民需求保障能力,在普陀白沙、东极等10个偏远小岛布局建设小岛“蔬菜工厂”,年度新建设施蔬菜1000亩,目前进度超70%,预计今年10月底可全部投入运行。统筹推进农村现代化设施提升,指导农房改造、管线序化、村道提升三大行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二是推进共富。做强海岛土特产产业,加快编制产业图谱,推进“一条鱼、一片叶、一间房”等10条土特产全产业链建设,支持定海鱿鱼、嵊泗贻贝2条全产业链纳入省“百链千亿”重点链培育。深化强村富民集成改革,持续推进“三块地”改革、“万幢农房激活行动”,加强“乡村CEO点亮工程”和“飞地”项目示范引领,助力村集体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稳定在80%以上。三是推进共美。支持我市打造和美乡村“百里海乡画廊”品牌,深化“五美联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积极指导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渔农文化传承发展等工作,确保年底全市和美乡村覆盖率达50%。四是推进共享。支持我市实施新时代“小岛迁、大岛建”工程,加快推进首批16个小岛人口向中心岛集聚。支持美丽小岛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一岛一品、一岛一策”差异化发展、乡村数智生活提质扩面,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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