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猛如虎,安全需牢记。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9月23日,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近期5起酒驾、醉驾违法典型案例。
9月8日22时许,合肥交警支队包河大队民警在铜陵南路与淝河路交口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发现机动车驾驶人王某有饮酒嫌疑。经血液酒精检测,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23.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9月10日8时许,合肥交警支队公巡一大队民警在南二环路与正阳东路交口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发现驾驶人胡某有饮酒嫌疑。交警现场对胡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胡某涉嫌醉驾。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检,胡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胡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同日22时许,交警支队高新大队在辖区玉兰大道与菖蒲路交口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时,发现驾驶人汪某有饮酒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汪某检测结果为26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后经民警核查,汪某两个月前曾因饮酒驾驶被查获,此次违法行为属二次酒驾,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案件已移交大队处理。
此外,9月11日1时许,驾驶人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铜陵路高架桥和平路路段时,被开展夜查行动的交警支队高架桥大队民警查获。民警现场对徐某开展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9月12日5时许,交警支队庐阳大队民警在北一环路与阜阳路交口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发现驾驶人盛某有饮酒嫌疑。经现场呼气测试,盛某酒精呼气数值为4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盛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合肥警方提醒广大驾驶人,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害人又害己!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广大驾驶人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以身犯险、以身试法。亲朋好友也要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做到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任海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