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专项行动。密切关注县域内江河环境痛点、生态保护堵点,开展水域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治理活动,对发现的全县农村黑臭水体、扬尘污染、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3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
二是加强区域协作。深化水生态跨区域公益保护,促进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衔接配合,加强怀远县检察院、河长办与淮北市濉溪县检察院、河长办办案协作、信息共享、联防联控,构建北淝河流域生态保护“同下一盘棋”的检察协作格局。
三是多方联手治理。借助“府检联动”平台,发挥“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联合环保、属地乡镇政府等部门整治茨淮新河潘集段、农村黑臭水体等,整治被污染水域30余亩,清除垃圾10余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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