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围绕特定群体,强化权益保障。依托“府检联动”机制,与县总工会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开展工作机制》,积极走访县妇联、残联,关心关注劳动者、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今年以来,共支持起诉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变更抚养关系纠纷42件。坚持数字检察赋能,创建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监督模型,排查线索15件,办理的督促县公安局、县民政局撤销陈某云户籍登记、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入选最高检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婚姻登记行政检察监督百件优秀案件。
二是开展“三农”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深入推进“农资打假”,推动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犯罪。今年以来,督促查处涉及销售违规种子案4件,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农产品案4件。开展农村水域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治理活动,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对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扬尘污染、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0余件。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农户权益保护,积极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法律监督模型,该模型在蚌埠市检察机关第三届大数据监督模型竞赛中荣获三等奖,办理的“‘怀远石榴’地理标志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第一批典型案例。
三是深入践行公益责任,强化生态保护。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今年以来,依法惩治污染环境、非法狩猎、非法采矿犯罪4件14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针对生产中废弃物污染,整治污染水面4000余平方米,清理污染水体垃圾20余吨。聚焦古树名木保护,全面排查县内古树,对部分古树保护措施不到位,未设立保护牌、保护栏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件。强化耕地资源保护,就非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办理的某项目工程占用耕地的公益诉讼案入选省耕地保护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