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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起宁波将新增8套电子警察设备

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获悉,1月18日起,市区又有8套电子警察设备将启用,对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行为进行抓拍。

这8套电子警察的点位和抓拍的违法行为分别是:

1、通远路与章水桂家东口 (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2、明光路与萧皋西路南1(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永达路(宋诏桥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4、人民路658弄与东鹰路路口附近1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5、人民路658弄与东鹰路路口附近2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6、香雪路(集士港镇卫生院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7、姚江东路与青林湾8期北门西侧西(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8、姚江东路与青林湾8期北门西侧东(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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