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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医保基金可支付

近日,安徽省医保局会同省卫健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文,今年8月1日起,部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将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涉及我市的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和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的诊疗服务。

记者从芜湖市医疗保障局获悉,省医保局对现行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规范整合,优化了“取卵术”等12个项目,修订了“海绵体活检术”1个项目的内涵,废止了“B超下采卵术”等41个项目。

经整合优化后的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包括胚胎培养、胚胎辅助孵化、组织冷冻、细胞冷冻存续等,其中8项直接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这8项又分两类,“取卵术、取精术、人工授精、精子优选处理”等4个项目按照甲类管理,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全额按规定比例报销;“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组织细胞活检、单精子注射”等4个项目按照乙类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为10%,剩下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

根据省局文件精神,对于辅助生殖类的医疗服务项目,医保基金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的费用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5万元、1万元,计入参保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另外,“取卵术、胚胎培养、组织细胞活检和单精子注射”等4个项目,每人每项目报销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需要强调的是,该大类的医保基金支付仅限经卫生健康部门或军委后勤保障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且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25家省内医疗机构。芜湖市有两家,分别为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和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大江晚报记者 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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