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启东市公安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体系提档升级,推动执法质态持续提升、执法生态持续向好,实现行政复议零撤销、行政诉讼零败诉、执法安全事故零发生等目标,各类法治建设经验亮点被省公安厅、南通市公安局录用,光明日报、人民公安报、江苏法治报、中国新闻网、交汇点等媒体先后多次刊发。
突出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运行
深入推动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化、实效化运行,去年共审议各类重大、疑难问题32个,研究疑难复杂案件96起。
压实警种监督责任,治安、刑侦、交警等警种部门对各自执法活动开展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及时编发通报、督促整改执法问题,合力监督效能进一步增强。
全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27名派驻(专职)法制员直插各执法办案单位,建立“一所一派驻、大警种配专职”全覆盖下沉式监督模式,创新推行“清单多元应用、重点警情双审、个案追踪服务、积分量化考评”四项机制,全面打造“全要素支撑、全时域掌控”新型监督管理服务格局,从源头上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质效。
聚力办案机制改革、顽瘴痼疾整治两翼驱动
深化办案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专业警种为主的刑事案件办理机制,强化案件分级办理和过程监督,提升办案质效,去年专业警种办理案件占比达64.9%。加快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速裁快办,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占移送起诉案件数的50.8%。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电子卷宗系统已结案行政案件组卷率,提捕、移诉刑事案件组卷率,政法业务协同平台提捕、移诉刑事案件协同流转率,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咨询和投诉核查率均达100%。
强化顽瘴痼疾整治。持续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积案清仓、“清风4号”、“清风5号”等专项监督工作。全面落实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严格落实取保候审分段审批制度,严格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建立完善与检察机关定期会商交流机制,全力推进各项执法活动规范进行。
筑牢执法主体、执法服务、执法保障三个支撑
做强执法主体。常态开展全警日常学法,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多举措提升全警法律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学法议法制度,多次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严格落实局领导出庭应诉、所队长直接接处警和办案等制度,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激发队伍核心战斗力。
做实执法保障。积极推进执法制度建设,制定完善派驻法制员管理考核细则、重点警情处置现场执法指引等,定期编制指导案例、发布执法提示,实现执法标准约束保障新突破。加强法制部门实战化建设,组建法治服务保障攻坚队,主动融入各类专项行动,与办案单位捆绑作战、同步上案,提供及时有效法律保障,全程盯办督办的两起重大案件获公安部专项批示嘉奖。充分发挥执法办案中心“执法中枢”牵动作用,大力推进规模更大、功能更全的政法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建设,提升一体化执法质效。
做优执法服务。积极探索包容审慎执法模式,深入推进行政调解、说理执法、行政指导、刑事和解等柔性执法方式,切实提升执法满意度。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等问题核查、交办处置、跟踪问责机制,深化阳光警务,警民良性互动,共促公平正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入开展公安普法宣传教育,打造公安法治文化品牌和宣传精品,有效提升全民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