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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创18条”发布

昨天(9月26日),在2024苏州国际科创大会上,《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提出18条举措,简称为“苏州科创18条”。

据介绍,《若干意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坚持科技与产业、产业与资本深度对接,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着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若干意见》共分六个部分,每一个部分均有三条具体举措。

科创载体

锚定一个“高”

苏州将完善高能级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机制,涉及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建设、统筹推进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增强科技创新载体可持续发展能力三个方面。

具体而言,苏州将强化以我为主的重大平台建设,全力服务保障苏州实验室建设,争取建设牵头类全国重点实验室、各类国家创新中心,给予最高2亿元支持;强化统筹推进,支持与国外高水平理工大学合作办学,支持知名大学在苏州建设高等研究院,支持建设市场化导向的新型研发机构;强化提升载体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评价机制,推动载体服务企业、赋能产业。

产业科技创新

重在一个“优”

苏州将提升产业科技创新整体效能,具体包括优化科研组织体系、构建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机制、健全重大技术攻关推进机制。

为此,将系统优化产业科研体系,布局建设科创联盟,加快发展国际性科技社会组织,对其协同创新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争取央地协同重大科技项目试点,支持高校院所争创国家基础科学中心、前沿科学中心、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深化市基础研究试点计划,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健全重大技术攻关推进机制,面向全球开展“揭榜挂帅”,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建立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保险产品。

创新主体

强化一个“活”

苏州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涉及激发企业自主创新活力、完善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立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机制。

具体将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构建“科创指数惠”体系,集成惠企政策,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获得感;支持外资企业创新转型,设立外资及港澳台企业科技创新专项,支持其建设研究院、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支持科技企业加快发展,完善科技招商体系,鼓励科技人才、团队到苏州创业,支持企业开展联营制造,建设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集成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人才发展

加大一个“引”

苏州将深化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包括健全人才自主培养机制、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引才机制、优化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具体而言,苏州将加强战略人才自主培养,建立苏州青年科学家发布制度,持续激发青年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加强集聚全球高端人才,加大全职院士、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对顶尖人才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优化人才激励保障,完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打通高校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支持高校院所聘用企业导师,鼓励企业高层次人才到高校院所兼职。

科技成果转化

用好一个“激”

苏州将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涉及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具体苏州将坚持科技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四权联动”,统筹推进成果转化激励“六项改革”。支持高校院所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制度、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成果转化制度,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改革、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许可方式改革、职务科技成果限时转化机制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搭建中国科学院苏州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争创国家统一技术交易服务平台苏州一级节点。

创新生态建设

突出一个“实”

苏州将营造助力科技体制改革的生态环境,包括建立高效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机制、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

具体将推动科技金融创新,优化“科创指数贷”产品,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见分即贷”“见分即续”;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扩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建立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推动原创性、颠覆性项目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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