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女士在江苏江阴周庄某理发店充值消费了2000元,但是在付款时却发现,对方的门头名称和收款账户名称完全不同。为了确保自身的财产安全,徐女士向江阴市消保委周庄分会寻求帮助,希望能够核查对方的营业资质。
周庄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前往该理发店调查相关情况。据了解,理发店的收款账户名称和店堂内公示的营业执照名称一致,但是与经营场所门头的名称不一致。商家表示该店为加盟店,门头名称为加盟品牌并提供了相应的资质证明。随后,分会工作人员把调查结果反馈给了消费者,消费者表示了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因此,消费者徐女士有权利知晓门头名称和收款账户名称不一致的原因,商家应当对此作出解释。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当留意商家在场所内公示的营业执照信息,当遇到收款方与营业执照信息不符合的情况,应询问其原因并要求商家给出合理的解释,避免收款人出现“门不当,户不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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