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采用1+2+3新模式,提升交易工作质效,不断创造营商环境良好氛围。
一个平台。依托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推进信息“最多录一次”,提高代理机构工作效率。投标落实实名制,增加企业围标串标成本和难度。推广席位制分散评标,物理隔离的方式有效规避了评标专家信息泄露的风险。依托智慧见证系统,实现交易异常情况风险可控、问题可查、责任可究。
两个责任。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督促招标人严格按照《招标人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规范招标投标事项集体研究、合法合规性审查等议事决策机制。压实评标专家责任,定期对评标专业开展业务培训和廉政风险警示教育,提升业务水平和守法意识,加强动态管理,严格实行“一标一评”制度,进一步强化评标专家现场履职能力。
三个过程。标前抓好招标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电子监管,加强对代理机构的业务培训,指导招标人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标中抓好“评定分离”监管,督促招标人完善定标制度,对定标过程实行全程监督。标后抓好履约监管,中标通知书发放前组织相关单位对重点项目重点人员进行约谈,对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广域网考勤,坚持交易市场和项目履约现场的“两场”联动检查,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标后履约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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